市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中心)对上受省广播电视厅的业务的指导,对下承担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事业管理。根据五中全会提出的加强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市广播电视局是需要进一步加强的部门。在职能转变中,要加强对全市广播电视事业的宏观管理与调控。增强协调、指导、监督、检查、服务职能。加强新闻宣传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制定和完善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
    1、政治部负责本系统党务、群团、纪检、监察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精神文明建设、普法教育等。
    2、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秘、档案、安全保卫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服务、扶贫等综合性的工作。
    3、计财科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统计实行监督、检查、进行有计划地组织资金、编制预算、颁拨经费、编制决算;设计与规划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与建设;负责本系统财统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统筹管理本系统省拨专项经费;指导、检查、监督局直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统计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审定各项专项经费并检查落实情况。
    4、宣传科根据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负责收听,审看“三台一报”节目,组织交流经验,对重大宣传任务和节目进行内外协调,检查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宣传方针、政策、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处理宣传技术方面的问题,负责全市有线电视节目管理和检查,负责全市卫星电视广播接收设施的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的管理监督检查。
    5、技术科制定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对乡(镇)广播电视站使用调频传输信号的资格进行初审,制定全市有线电视的技术规划,对全市的有线电视台和有线电视设计安装单位的资格进行初审,审批有线电视站,负责组织有线电视台、站的工程质量验收,负责全市卫星地面站安装单位资格的初审和申报。负责全市贯彻落实广播电视网、实验网和专用微波网、监测网的技术政策、规划和标准、初审全市广播电视发射台建设的技术方案,负责指配频率和功率的申报,负责全市各级教育电视频道的管理,指导和协调管理全市广播电视系统的科技工作。
    6、音像科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负责全市有线电视节目管理和检查,内外协调,负责市内电视节目制作单位的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对录像制品邮寄实行审验。
葫芦岛市广播电视局 葫芦岛地理信息网